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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平台app2023-01-31 16:05

春节近 年味浓|办年货逛庙会 民俗活动丰富多彩******

  今天是农历腊月二十四,兔年春节越来越近。随着春节的临近,人们办年货、逛庙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

  贵州毕节:备年货品年味 年货节拉开帷幕

  昨天(14日),贵州毕节的新春年货节拉开帷幕。琳琅满目的商品、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市民在逛年货市场的同时感受浓浓的年味儿。

  在贵州毕节年货节的主会场,腊味食品、水果、茶叶等商品琳琅满目。除了特色农产品销售,还有写春联、剪纸、猜灯谜等送祝福活动。浓浓的年味吸引来不少市民和游客挑选年货。

  游客 龙家丽:从六盘水过来的,来走亲戚。看到这地方今天特别热闹,也有很多农产品,合适的话带点回去过年。

  毕节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伟:这次新春年货节,在毕节高铁站、各大商场超市都专门设有新春年货节的展台、展位,让市民朋友出门就能备年货。

  据了解,当地还统筹了260多万元的消费满减资金,让市民游客在感受年味的同时同享优惠。

  新疆:天山南北贺新春 多彩活动年味浓

  近日,新疆天山南北贺新春非物质文化遗产年俗活动在乌鲁木齐启动,也拉开了新疆迎新春的序幕。

  剪窗花、写春联、捏面塑,非遗传承人现场展示拿手绝活,吸引了不少市民参与体验。

  乌鲁木齐市民 马子宸:今天我来做一只兔子送给我的爷爷,因为他属兔子,而且今年也是兔年。面塑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我觉得这个挺好玩的。

  从1月14日到元宵节期间,新疆14个地(州、市)的文化场所将根据当地特色,开展812场次集文艺、非遗、灯会、美食为一体的年俗类活动。

  与此同时,2023年新疆乡村村晚示范展示活动也同时启动。春节期间,以“一村独办、多村联办”形式的2000余场“村晚”将在新疆各地上演。

  2023年新疆乡村“村晚”启动仪式负责人 张琦:通过“村晚”这样的特殊的、充满年味和老百姓广泛参与的形式,让我们的新疆广大老百姓自编自导自演,讲身边事儿,唱时代歌,演身边人这样的一个生动呈现,让我们一起感受浓浓的年味,喜迎兔年的到来。

  青海海东:迎新春 逛庙会 赏非遗

  这几天,青海省海东市平安驿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开启了当地迎接春节的系列庆祝活动。这里热闹喜庆的氛围,吸引了许多游客来此游玩。

  总台记者 宋宇豪:在青海省海东市平安驿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如今已经是张灯结彩,游人如织,充满了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从今天一直到正月十六,市民朋友和游客们都可以来到这里逛庙会、赏花灯、品非遗,体验不一样的节日氛围。

  平安驿河湟庙汇集了花灯、舞龙、舞狮等民俗活动,为游客奉上了精彩纷呈的视觉盛宴。此外,大家还可以在此享受地道的青海美食,感受浓浓的年味。

  游客 申阳德:我希望新年以后,期中考试我能考个好成绩,希望今年压岁钱能收更多。

  游客 杨倩倩:以后每一天都顺顺利利,大家都平平安安。

  北京:千场演出展览迎新春佳节

  记者从正在举行的北京市两会上了解到,春节临近,北京将陆续推出千余场演出和数十个展览,陪伴群众过大年。

  据悉,北京104个演出场馆将在春节前后举办244台剧目1687场演出,满足不同年龄段观众的需求。经典戏曲和京味曲艺将齐聚全国地方戏演出中心,中国评剧院、北京曲艺团等轮番上演评剧、河北梆子、相声、鼓曲、快板等表演。北京儿童艺术剧院新创作的儿童剧《冰冰熊大冒险》将带领小朋友们开启一段深海冒险旅程。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演艺集团董事长 赵佳琛:雅俗共赏,既有殿堂级的,比如获得“文华大奖”和“五个一工程奖”的舞剧《五星出东方》,还有北京老百姓特别喜闻乐见的曲艺相声,这一次也力求做到融合创新。

  此外,春节至元宵佳节期间,北京将推出78个展览和141项文博活动,打造兔年迎祥主题打卡博物馆、历史文化名人探访点、中轴线历史文化探访点等,涵盖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北京工艺美术博物馆等。(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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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我们又该如何自我保护?******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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