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见闻)台青苏雍竣:留在大陆发展是对的选择******
中新社北京1月20日电 题:台青苏雍竣:留在大陆发展是对的选择
中新社记者 王捷先
虽然农历岁末已至,但台湾青年苏雍竣依然工作忙碌。
“大陆的工作节奏快、更加繁忙一些,我早就有预期。”苏雍竣说,相较于此前在台湾的实习工作,他发现大陆的企业更加高效,在这里也能感受到更加拼搏的氛围。
2022年6月,苏雍竣从清华大学硕士毕业,入职一家北京的科技公司,作为企业管培生,他需要一年时间内在3个不同部门轮岗,稍早前结束在科技创新部门的工作,此时他正在海外营销部门承担项目。
在快节奏工作中,苏雍竣也看到了广阔的机会。他说,“我更加确信自己留在大陆发展的选择是对的。”
早在2016年第一次“登陆”时,苏雍竣就感受到大陆对台胞发展的支持,随后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经历,让他更加看到大陆的法律服务市场快速发展。
他对记者说,结合毕业后半年以来的工作体会,感受到大陆企业的任务更加复杂、国际化水平更高,案件标的金额也比较高,几个月时间,他接触到了来自欧美国家和非洲国家的企业客户,这里的平台更大。
“2022年是很特别的一年,我们一路成长,不停碰撞;我们跋山涉水,抵达的不是远方,而是内心最初出发的梦想。”在岁末年初,苏雍竣这样总结过去的一年。
除了工作,他还有着特殊的体验。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苏雍竣通过选拔担任志愿者,当时他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将是我人生很有意义的一段经历”。也正是因为这段经历,他了解并爱上冰雪运动,在滑雪场结识了更多大陆朋友。
“这几年因为返台不便,我留在北京过年,虽无法与家人团聚,但因为美丽的缘分,让我与大陆的朋友、同学一起在家做饭、一起春游、一起做冬奥志愿者,这别样的体验让我感到温暖,他们让我想在这片土地上尝试更多有意思的事情,书写更多的故事。”苏雍竣说。
去年春节,苏雍竣在“新春家书”活动中对家人说,“我们终将团圆”。
2023年的春节,这份对团圆的向往转化为轻盈的脚步。1月20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九,苏雍竣收拾好行李,踏上了“春运”的旅途——即将见到阔别3年的家人。在这个新年假期,他将与家人开启一场久违的旅行。
“我期待2023年,愿有前程可奔赴,亦有岁月共回首。”苏雍竣说,希望在新的一年继续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怕“走弯路”、不要“抄近路”,在祖国大陆一点一点向着目标迈步。(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